集装袋标准 GB/T 10454-2000
集装袋标准 GB/T 10454-2000
集装袋标准现在沿用新的标准,新标准(G13/T 10454-2000)是在老标准(GB/T 10454-1989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!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13/T 10454-2000 代替 GB/T 10454-1989
集 装 袋 Flexible freight container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集装袋的分类结构、技术要求及检验要求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容积在((0. 5^-2. 3)m3之间、载重在(500-3 000)kg之间的集装袋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
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2828-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)
GB/T 4122.1-1996 包装术语 基础
GB/T 17448-1998 集装袋运输包装尺寸系列
3 结构 、分类和代号
3.1 集装袋结构及各部分名称见图1
3.2 集装袋分类和代号见表1
3.2.1 箱形
方形袋体,只可打开上盖。
3.2.2 半敞形
方形袋体,除上盖以外,另有一个侧面可以敞开。
3.2.3 全敞形
方形袋体,整个袋体可以平摊成一个平面。
4 技术要求
4.1 尺寸
4.1.1 圆形集装袋尺寸系列见表 2
4.1.2 方形集装袋尺寸系列见表 3
4.1.3 尺寸公差
圆形集装袋尺寸公差:直径为士200,高为士3000
方形集装袋尺寸公差:边长为士20o,高为士30o0
4.2 基布、吊带的技术要求
4.2.1 基布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4.2.2 基布裁剪应无散丝。
4.2.3 吊带、吊绳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。
式中:F— 抗拉强度,N/根;
W— 最大载重量,N;
n— 吊带(吊绳)根数;环形连接时为2 n;
6一一 安全系数。
4.3 结构技术要求
4.3.1 腰箍强度应达到基布强度二倍以上。
4.3.2 腰箍必须缝在吊带外部,以增加吊带受力强度。
4.3.3 有边缝的袋体,必须缝制在任一吊带下,以增加边缝强度。
4.4 缝制技术要求
4.4.1 边缝的抗拉强度,必须达到基布强度的67%以上。
4.4.2 底缝的抗拉强度,必须达到基布强度的42%以上。
4.4.3 缝制要求平直,无脱针断线,无浮线、吊针,起针和落针处回针不少于三针,吊带长度要等量,搭
缝处要均匀、平直。
4.4.4 集装袋要求平直挺括,不得有明显缺经少纬,不得有明显疵点,表面不允许有明显污迹,袋体印
刷图案清晰,位置准确。
5 试验
5.1 试验环境条件
试验在温度为((20士2)'C,相对湿度为((65士5)%的状态下进行,除另有规定外,试片应在试验前一
小时就放在上述条件下。
5.2 取样要求
从制造集装袋的基材或在袋体上选取试料。如发生争议,以后一种方法为准。
5.3 试验方法
5.3.1 尺寸测量
在基布不拉伸的状态下,将集装袋摊平,圆形集装袋测量两个不同部位的直径并取平均值,然后再
根据折径换算成所需要的直径。方形集装袋测量两个相邻侧面的上边和下边,求其边长平均值。集装袋
的高度是测量袋主体的上底至下底的两个不同部位的高度,并求其平均值。
5.3.2 基布测试
5.3.2.1 试样的制备
从试样的纵、横向上取宽60 mm,长300 mm的试片各5片(见图2),每片试片再精确到50 mm宽,
如遇到最后一根丝超过半根则保留,否则应除去。
5.3-2.2 抗拉强度及伸长试验
在试片中心划上100 mm的标线(见图2),在标线外各约25 mm的位置装在抗拉试验机的夹具上,
以约200 mm/min的速度拉伸,直到试片断裂为止,测出此时的最大负荷和这时的标线间距,伸长率可
根据式(2)计算。
式中:L— 表示最大负荷时的标线间距,mm
5.3.2.3 耐寒性试验
从材料的纵、横方向上取宽 20 mm,长 100 mm的试片各 2片,把该片放在一35℃的恒温箱内2h
以上,将试片拿出对着长度方向对折成 1800,查看基布材料有无损伤、裂痕及其他异常情况。
5.3-2.4 耐热性试验
从试料的纵、横方向上取宽20 mm,长 30 mm的试片各 2片。
将其表面重叠起来,在上面施加 9.8 N的负荷,放人 80℃的烘箱内 1h,取出后立即将 2块重叠试
片分开,检查表面有无粘着、裂痕等其他异常情况。
5.3.3 吊带、吊绳测试方法
5.33.1 取样方法
在集装袋吊环处截取适当长度的吊带试样,吊带试样至少为两块。
5.3-3.2 伸长试验
将试样装在抗拉试验机上,施加196 N的涨紧负荷后,划出200 mm间距的标线,以约100 mm/min
的速度拉伸,当负荷达到抗拉强度F的30%时,测出标线的间距。伸长率可根据式(3)计算。
式中:L - 表示负荷达到抗拉强度F的30%时的标线间距,mm o
5.3-3.3 抗拉强度试验
将试样装在夹具间距为 220 mm的抗拉试验机的夹具上,以约 100 mm/min的速度拉伸,测出断裂
时的抗拉强度。
5.3.4 连接部测试方法
5.3-4. 1 取样方法
从缝制试样上取缝向宽 60 mm、垂直缝向长 300 mm、耳部宽 25 mm的试片 5块(在剪取耳部及试
片中央部分时,要注意不可切断缝线,也不可出现伤痕),再精确到 50 mm宽,如遇到最后一根超过半根
则保留,否则应除去(见图 3)
5.3-4.2 抗拉强度测试
将试片装在夹具上,夹具上的距离为 200 mm,拉伸速度为 200 mm/min,测出断裂时的抗拉强度。
5.3.5 整袋测试方法
5.35.1 周期性提吊试验
将内容物均匀地填入集装袋至满负荷,挂上相当于最大载荷两倍的负荷,有限期用袋做七十次,一
次性用袋做三十次,反复提升。集装袋是否合格,主要看内容物和袋体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,连接部是否
破损,没有即表示通过此项试验。
5.3.5.2 垂直跌落试验
将满负荷集装袋,用起吊设备使之吊起,袋底离开地面0. 8 m以上,然后向坚硬平整的地面一次垂
直落下,如果内容物无溢出,集装袋袋体无破损情况,即表示通过此项试验。
5.3.5.3 加压试验
把满负荷集装袋放在加压机上进行加压试验,加压机所加的压力为集装袋满载重量的四倍,或者采
用静载方法,即四层满载袋的自重,加压时间为八小时以上,在此试验中内容物不溢出和袋体无破损情
况,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。
5.3-5.4 倾倒试验
把满负荷的集装袋堆叠起来,高度为三层,然后用绳索扣住顶袋并将其拉倒,再观察其性能,在此试
验中集装袋不发生基布和缝线部位的破损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,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。
5.3.55 正位试验
使满负荷集装袋旁侧横卧在地,用起吊设备挂上集装袋的一个或两个吊耳(如果有四个吊耳),至少
以0. 1 m/s的速度吊提到直立位置,并使之充分离地。在此项试验中,集装袋的袋体以及袋体和吊带的
缝接部分不发生异常情况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。
5.3-5.6 撕裂传播试验
把满负荷的集装袋直立在地面,在袋的侧面偏下任意部位以45”通过集装袋主轴划一长为100 mm
的切口,然后将此吊袋吊离地面,保持五分钟以上再降至地面,切裂伤口长度的传播不超过 25 0o,即表
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。
6 检验规则
集装袋检验分为出)‘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6.1 出厂检验
本标准第 4章均为出厂检验项目。
6.2 型式检验
6.2.1 本标准第4章和第 5.3.5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。
6.2.2 型式检验的条件
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新产品的生产试制定性鉴定;
b)产品停产三个月,恢复生产时;
c)正式生产后,原材料或工艺技术有较大变动时;
d)正常生产,每半年进行一次;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;
6.3 抽样和判定方法
6.3.1 批量的确定:生产厂以每月产量为一批,用户可按定货数量确定。
6.3.2 检查水平的确定:按特殊检查水平S-2确定。
6.3.3 检查的严格度: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。
6.3.4 合格质量水平的确定:强度检测项目AQL 6. 5;外观检测项目AQL 150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
7.1 产品标志
每只成品集装袋主侧面上应印刷有下列标志:
a)产品名称;
b)商标;
c)产品型号;
d)制造厂名;
e)制造日期;
f)产品有效期。
7.2 包装标志
7.2.1 集装袋的包装方式和要求 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7.2.2 集装袋成品的包装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。
7.2.3 集装袋运输和储存应避免受到雨淋、曝晒、受潮和污染。
7.2.4 集装袋应仓库储存,仓库应通风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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